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王發言人不可以對選擇自殺來維護名節的發言 一錯再錯

鄭泰安

日昨總統府王發言人對南韓前總統盧武鉉選擇自盡來維護個人名節,表示予以肯定。在輿論一片譴責聲中,他又辯解說肯定的不是盧的自殺行為,而是他維護名節的努力。

其 實,他這種辯解還是錯了。世界衛生組織在二○○○年公佈「媒體報導特定人士自殺準則」(www.who.int/mental_health/media /en/426.pdf),一共有七點。其中的準則四是:「不可以把自殺描寫成是解決個人問題(如失業、感情困擾等)的辦法。」而準則六是:「不可對該自 殺行為與自殺者予以同情、肯定與頌揚。」意思很清楚,就是王發言人不可以對選擇自殺來維護名節的盧武鉉前總統予以同情、肯定與頌揚。

媒 體報導特定人士自殺的新聞會造成自殺行為的增加,所以世界各國的自殺防治策略中都有一項是「端正媒體有關自殺事件的不當報導」,我在二○○四年為國家規劃 的自殺防治策略中也含有本項。真實案例的報導影響最大,特別是人們所熟悉、崇拜、愛慕的名人,其言行容易被仰慕者認同、仿效。這種名人一旦自殺身亡,仰慕 者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如果造成名人自殺的生活挫折 (失意事件),仰慕者也同樣遭遇,而且正因而處於憂鬱、沮喪的情緒狀況 (也許感到前途茫茫,不知道如何活下去)。這時候若是看到媒體的報導裏,對名人與他(她)的自殺充滿同情、理解、肯定與頌揚,又那麼詳細地描述名人自殺的 過程和方法,模仿性自殺的風險就高了!

王先生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說出不當的話,實在令所有致力於自殺防治和改善媒體不當的自殺新聞報導的人士失望,他應該誠懇的道歉。(作者為精神醫學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27/today-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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